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金蛇银马 (http://zgjb.com/11/index.asp) -- 主编专页 (http://zgjb.com/11/list.asp?boardid=134) ---- 卖淫女当中,有多少伟大母亲和优秀女儿? (http://zgjb.com/11/dispbbs.asp?boardid=134&id=113072) |
-- 作者:和绅 -- 发布时间:2011/1/6 8:48:00 -- 卖淫女当中,有多少伟大母亲和优秀女儿? 卖淫女当中,有多少伟大母亲和优秀女儿? 很多人将卖淫女看作是十恶不赦、面目可憎的坏女人,但2011年1月4日的《京华时报》刊载的一则新闻,却让我们对文中主角——为供养两名古稀老人和三个正读书的女儿,而被迫出卖自己肉体的中年妇女肃然起敬! 报道说:2006年3月25日,为了护住13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一名中年女子在杭州的出租房内被害。办案时,民警获悉,这名中年女子的丈夫出车祸身亡,她一个人在杭州“打工”,供养着两名古稀老人和三个正读书的女儿。 近日,这则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在网络上热传,并展现了一个温暖的、童话般的结尾——4年如一日,当年那些办案的警察们始终在默默地接力资助着这三个孤女。 时任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教导员,现任滨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陆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案发前几天,这位中年妇女刚刚把挣来的几千块寄给女儿做学费和生活费。不管她是不是失足,她都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警察是卖淫女的“死”,每当“扫黄风暴”降临,便有大批的卖淫女落入法网,但这位卖淫的中年妇女连警察都被感动了,而且主动“接力”她未竟的义务。 在此之前的2010年12月12日,公安部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并强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失足妇女;不得用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失足妇女。 再将时间往后推一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警方将抓获的嫖娼卖淫人员名单公示的侵权事件,还有个地方把卖淫女戴上手铐,并用一根绳子系在手铐上,把卖淫女赤脚像牵牲口一样牵到大街上示众。这些明显的违法行为,遭到无数公众的病垢和声讨。 公众舆论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我们欣喜的看到,从政府部门到执法机关;从官员、警察到到普通公众,人们的良知在复苏;人们的法律意识在增强;人们对卖淫女(以下称“失足女”)的了解和认识在逐渐趋于理性化。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失足妇女,将她们斥之为道德败坏、无耻下流、龌龊不堪等等。但我发现,痛骂卖淫女的人,多是一些养尊处优、旱涝保收、高高在上、不谙民情、不察民生的“体制内”的人,这些人当中,有的人是地地道道的假道学士,他们人前满口仁义道德,一副正人君子、仙风道骨的作派,人后却偷鸡摸狗,且嫖且赌,“五毒俱全”。 本博主并非为失足妇女“涂脂抹粉”和“歌功颂德”。女性出卖自己的身子,用自己的“特殊资源”换取金钱,总归是不光彩的事情。在失足妇女大军中,确实有一些女性贪图安逸和享受,只想赚些“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松活钱”,不愿意付出辛劳和汗水,但多数失足妇女并非如此,她们出卖自己的肉体,完全是为生存生活所迫。 从生理上说来,女性和男女在性的问题上有着一个重大区别:男性往往可以将性和爱分开,“兽性”的成分要多于女人,所以女人称男人是“使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男人的这种特性,使许多有余钱剩米的男人酿造出“外面红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的别样风景。但女人不同。女人喜欢将性和爱统一到一个男人的身上,将二者分开,女人是很不乐意的乃至是很痛苦的事情。所以,女人主动到外面寻求刺激的人数,要大大少于男人。 认为失足妇女道德败坏的人,将失足妇女妖魔化的人,一是不了解失足妇女,二是不太了解中国的国情和民情。一些人被政府官员和主流媒体公布的GDP总量和“人均”数字所迷惑,以为老百姓个个都衣食无愁、生活如蜜,如主旋律歌手唱道的“灿烂写满了所有笑脸 生活一天天变的精彩”、“今天都是好日子,千金的光阴不能等,明天又是好日子,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这样一来,失足妇女卖淫自然就变成“寻求刺激”、“道德败坏”了。 中国的老百姓到底富不富裕?严峻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中国有1.5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中国有几亿农民没有社会保险;中国有几千万经济拮据的国企下岗工人;中国有上亿低收入的打工族;中国有数以千万计的老弱病残及特殊人群挣扎在生存线上;中国有数百万的待业大学生在为找工作奔波......我来自农村,现在还经常回老家看看,对农村的情况较为了解。在广袤的农村即使在比较富庶的农村中,真正富裕的是极少数,多数农民才刚刚解决温饱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农民工抛家离子要去城市尤其是沿海打工?为什么农村会形成如此之多的空巢家庭?有人说:农村有许多家庭是靠男人打工和女人卖身的收入支撑起来的,这话一定不假。假如我国绝对禁止卖淫,不少农村家庭便要坍塌了。中央民族大学张宏良教授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中国“约2000万少女被迫卖淫,创造的收入占GDP总量的6%,相当于1万多亿人民币,这种肉体积累是世界历史上除曰本之外绝无仅有的现象......”这里说的是2000万还只是指“少女”,如果将卖淫的“少妇”、“老妇”加起来,恐怕要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张宏良说的“被迫卖淫”,是符合实情的。为何所迫?答曰:为贫穷所迫、为生活所迫、为履行义务所迫。失足妇女之所以卖身,或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或是为了解决哥姐弟妹读书深造的费用;或是为了替重病在床的家人筹集“救命钱”;或是为了铺设孩子的人生之路而甘愿牺牲自己的尊严......在失足妇女中,有多少比蜡烛更让人感动、更令人唏嘘的伟大母亲和优秀女儿? 说来说去,失足妇女中有很多人非但不存在着道德败坏的问题,反而体现着一种高尚的人格、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一种忍辱负重履行义务的博大胸怀!在我的眼中,她们比那些利用公权力,肆无忌惮地侵占公共资源的人伟大得多、高尚得多! 不过,失足妇女的“伟大”和“优秀”,是伴着无奈、辛酸和泪水的。试想:家庭成员中假如有一个“长”字号人物,乃至有一个在国家机关、政府机关或某些事业单位、垄断企业工作的人,这个家庭中的女性会去低档次的休闲场所做“皮肉生意”吗?不信去做个调查,看看失足妇女中有几个其父亲或母亲是做官或“吃皇粮”的?当然,许多“体制内”的女性包括许多女干部,她们也找男人,但她们找男人就另有所图了——或是“饱暖思淫欲”;或是贪图吃喝玩乐、“荣华富贵”;或是为了做成一笔业务;或是为了解决工作调动、子女安排等难题;或是借官员之“梯”升迁提拔......只不知为何后者用自己的身体和男人做交易,却不被称作“失足”?同样是出卖自己的身体,难道因身份不同叫法也就不一样?这就像古代妓女会根据嫖客的社会阶层划分身价:为贩夫走卒们服务的叫“身为下贱、龌龊不堪”,她们被边缘化,受人鄙视;为富豪显贵们服务的则被尊为“当红花魁、绝代名优”,她们穿金戴银,受到仕子们的追捧。 也许有人会说:失足妇女都是好逸恶劳、没有本事的人。不错,假如她们勤快的话,就不会卖身了;假如她们有本事的话,她们也可能不会沦落为风尘女了。但要看到,老百姓太穷、就业太难,是女性“失足”的根本原因。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当前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和就业形势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即使人人都勤快、人人都有一技之长,照样会有很多穷人的;照样会有很多人找不到工作的。 本文中的“伟大母亲”令人心酸,但愿我们的社会少一些令人心酸的“伟大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