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正式发行。从部队寄出的义务兵信件很多,其中大部分是家信,是普普通通的实寄封。也有为集邮专寄的,信封多是从集邮公司购得的事先印制好集邮品。专用邮票作为邮资凭证,在首日大量使用是件好事。
分析研究众多的实寄封,从地域来看,囊括了东北三省的所有部队的驻防地区,北到漠河,南到旅顺,东到乌苏里江畔,西到辽河平原。从投信的部队来看,包含了驻沈阳地区的所有军兵种部队,既有海军、空军、陆军二炮部队,又有武警部队;既有沈阳军区的野战部队、省军区部队,又有总部、有关军兵种驻东北三省的部队;既有驻防在城镇之中的大单位,也有分散在边远地区的几个人执勤点。从信件性质来看,绝大多数是平信,也见有挂号信、特快专递、航空信和明细片等。
“义务兵专用邮票”的发行,立即成为新闻媒介追踪的热点。仅《中国集邮报》就多次报道,如《有了专用票,战士好喜欢》、《“义务兵专用”首发见闻》、《“神圣的使命”令人瞩目》、《首日实寄封可遇难求》、《义务兵专用邮票试点发行纪念封》。其中有篇报道提到:专用邮票在各部队下发的时间均有所不同,早的有7月30日、31日,晚至8月2日。另外据笔者所知,由于管理上的漏洞,少量义务兵专用邮票流散到民间,以至出现了一批‘民用军邮票‘,实在不可思议。“新闻记者敏锐的眼光和犀利的笔锋,似乎已经预示,后果不堪设想。
“义务兵专用邮票”是邮电部、总参谋部决定,于1997年4月15日零时起停止使用的,同时“试用地区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文件称,“为进一步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广大义务兵的关怀,使义务兵从部队免费交寄信件的权利得以保障,总参谋部和邮电部将继续研究义务兵免费邮寄平信的改革办法”,这说明这种发放“义务兵专用邮票”的改革办法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而加盖“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的办法也还需要改革,要继续研究新的保障义务兵免费邮寄平信的方法。
试点工作稳步进展。沈阳军区试点领导小组经常下基层,具体帮助部队解决发放、保管等环节中出现的困难,反复强调坚决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同时采取一些新的措施,以保证全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时间的推移,试点工作也暴露出一些致命的弱点。笔者听到的部队机关及广大义务兵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普遍反映邮票配发量少,不够用。上级暂定每个义务兵每年每人限量配发50枚邮票,这样做,可以大减轻邮政部门的负担,控制由军队寄出的信件总量。可是,限量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的平信免费邮递”的规定相悖,义务兵们意见很大。部队有个实际情况,十八九岁的年轻人离家从军,免不了亲人牵挂。现今部队的兵源,还是农村占主要比重,尽管电话通讯发展迅猛,可是大多数士兵仍然离不开写信。特别是新兵入伍、分到连队以及以后工作调动、探家、复员之前,总要写一大堆的信,犹如“安兵告示”,各通知一番。服兵役期间,一年50封信无论如何是不够用的。然而发放多少大家才能满意呢?这需要科学计算。平心所论,大幅度地增加配发量,极不现实。邮票发多了,会增加国家财政负担;而邮票发少了,义务兵不够用,国家法定的免费优待政策得不到落实,也是个大问题。
二是不利于保守军事机密。按规定,贴用义务兵专用邮票的信件,可以直接由个人投入信箱、信筒,也可以集中起来,由单位送到邮政部门营业窗口寄递。贴专用邮票的信件相比其他信件,自然而然成为比较显眼的特殊邮件,极易被重视或注视。特别是当部队执行作战、训演、调防等任务时,实寄封上的邮票、邮戳,极易透露部队驻防及行动变化的信息。贴用专用邮票的信件随处可寄,邮政收寄部门只负责检查是否贴用或贴足专用邮票,对是否书写部队代号等不再进行检查,这样,又失去了部队有关业务部门把关的机会,不利于督促检查。
三是增加了前所未有的工作量。专用邮票是有价证券,其统计、发放、保管、运输都需要有专人严密操办,需要有一定的工作条件和经费。现时部队序列中无此类编制,专门增编人不可能;临时抽调人员,势必给有关部门增加工作强度和负担。没有专库、专柜、专人看管的单位,还容易发生丢失、损坏、差错等不安全事故。这与过去使用免费戳记相比,复杂麻烦了许多。特别是边远地区的部队,尤为困难。人们常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每个部队每年之中总有几次人员变化,新兵入伍、老兵复员、战士交流调动等必不可少,这就增加了邮票发放时机和机动数量控制的难度,所料不及或稍一疏忽,会直接影响义务兵的利益。
四是专用邮票不专,很难管理控制。义务兵本身就存在服役期满复员回地方工作的情况,把发放的邮票收藏起来不用,或是赠友、或是集邮,在所难免。尤其是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人用高于专用邮票面值几倍的普通邮票与义务兵交换,也有的义务兵主动与他人交换,专用邮票根本无法控制在只限于义务兵专用的范围。笔者就收到过一些不是义务兵的邮友从东北三省及之外地区寄来的贴专用邮票的实寄封。邮电局(所)是难以从投到信箱里的信件上鉴别投信人是不是义务兵的,在实际收发过程中,只要信上贴有专用邮票,邮资符合规定,邮电局(所)就销票投寄。
邮电部对于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更是极为关注。1995年8月23日,邮电部特意下发了《关于重申义务兵专用邮票发行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批评个别单位未能严格执行《义务兵专用邮票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擅自发行贴有“义务兵专用邮票”的纪念封、明细片,到处寄发,造成不良影响;批评某些局(所)的邮政工作人员,对专用邮票使用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严肃强调“义务兵专用邮票”是邮电部发行、供义务兵交寄信件使用的邮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赠送及投放邮市进行交易活动;各局不得擅自制作贴有“义务兵专用邮票”的集邮品,已制作的应全部封存,不得继续扩散;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随时检查“义务兵专用邮票”的发行使用情况,注意解决发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据此,各地邮市也进行了整顿,警告牌比比皆是,公开交易专用邮票的现象得到抑制。
1996年7月31日,“义务兵专用邮票”试点工作期满。鉴于新印制的“义务兵专用邮票”尚未发到军区,为保障广大义务兵免费邮寄信件的需要,从8月1日起驻东北三省的陆、海、空军及武警部队暂时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1995年8月上交封存的免费戳记又发还原配单位。留存在战士手中的“义务兵专用邮票”,依然可以继续使用。
此后,在东北地区,义务兵寄递免费信件,既可贴粘专用邮票,又可销盖免费戳记,两种方法并存。通过对比,各级领导和广大义务兵们认为,还是使用免费戳记好,不仅机关、部队便于管理和使用,义务兵本人也实惠,邮寄信件更不受数量限制。
1996年12月1日,国家调整平信价格,面值20分的专用邮票,无形中上升至1枚平信邮资50分的面值。这种特殊性,是其他新中国邮票所没有的,邮史研究价值颇高。
1997年3月31日,邮电部、总参谋部经过反复论证协商,最终做出了《关于驻东北地区部队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戳记’的通知》,所余邮票统一清点上缴沈阳军区封存,以候处理。
4月8日,沈阳军区司令部饬令所属部队,加强对免费戳记的使用管理,再次明确军队干部、志愿兵、职工、家属、子女、军训学生均不得享受免费邮寄平信之优待;明确要选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收发员或干部直接管理免费戳记,连、营团直至师、军建立检查制度,加强思想教育,真正杜绝滥用现象。
4月15日零时起停止使用,同时“试用地区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文件称,“为进一步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广大义务兵的关怀,使义务兵从部队免费交寄信件的权利得以保障,总参谋部和邮电部将继续研究义务兵免费邮寄平信的改革办法”,这说明这种发放“义务兵专用邮票”的改革办法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而加盖“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的办法也还需要改革,要继续研究新的保障义务兵免费邮寄平信的方法。
专用邮票的印量,至今未披露。因为这要间接涉及到部队的兵员实力,因而邮票的印量始终属于最高度的核心机密,仅局限于决策部门和工厂个别人员掌握。
单枚价格市场价在45元 半版价格在1000元,完整版(50枚)价格在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