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北京金币
-- 发布时间:2009/5/11 14:18:00
-- 国家邮政局系统宣传贯彻《邮政法》动员大会召开
国家邮政局召开宣传贯彻《邮政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王渝次副局长主持,马军胜局长做了宣传贯彻《邮政法》的动员报告。国家邮政局党组全体成员,局机关干部和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干部职工以及快递协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马军胜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于4月24日由胡!锦!涛主席签署第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邮政法制建设的大事、喜事,是我国邮政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颁布实施新邮政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基本通信权利,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邮政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用户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坚持监管为民,完善邮政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马军胜局长在讲话中对全系统宣传贯彻《邮政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强调近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国家局成立领导小组,各省(区、市)局相应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进度和工作责任。
二是全面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扎扎实实地抓好邮政管理系统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开展面向行业的宣传培训工作,推动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改善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邮政法》的了解和认知。
三是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国家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起草《邮政专营条例》、《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等重要法规文件,务必保证与新邮政法同步施行。抓紧研究起草邮票发行监管、寄递安全规范等一批行政规章,适时修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局要主动向地方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新《邮政法》关于扶持邮政普遍服务、支持邮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制订邮政发展规划等规定,为邮政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作用,抓紧修订并颁布邮政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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