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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公斤生肖金币将亮相2011钱博会拍卖会  (http://zgjb.com/11/dispbbs.asp?boardid=69&id=119324)

--  作者:北京金币
--  发布时间:2011/11/2 16:05:00
--  10公斤生肖金币将亮相2011钱博会拍卖会
      11月4日-6日,2011北京国际钱币博览会在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举行。作为展会重头戏之一的钱币精品拍卖会,也将于展会次日上午9时在国贸3号馆开槌。据介绍,本次拍卖会共征集了129件拍品,其中荟萃了多套(枚)中国现代金银币顶级珍品,而最受瞩目的,无疑是一枚重达10公斤的鼠年生肖纪念金币,该枚拥有丰富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堪称“巨无霸”的国内最大金币的现身,必将引爆现场藏家的激情,如成功拍出,其成交价也将冠绝全场。此外,1988-1999十二生肖纪念金币大全套(12盎司×12枚)也具有超高的关注度和吸睛度。


      据了解,近年来,钱币博览会钱币精品拍卖会的人气不断攀升,年年座无虚席,且竞价极其激烈,并屡屡创出成交价新高。以2010年为例,全部114件拍品的成交率为94.7%,总成交金额达1646万元,是2009年拍卖会的近两倍。其中2010年中国庚寅(虎)年梅花形纪念金币,以40万元起拍,迅速跨阶梯叫价至108万元,经数轮竞价后,最终以150万元落槌。其他如1981年辛亥革命70周年金银纪念币,1981、1992、1993年中国出土文物纪念金币(1-3组),1990年台湾风光纪念金币(第1组)等,竞价次数均在20次以上。


      据业内人士分析,本次拍卖会汇聚了诸多钱币精品,势必引来各路藏家、投资者的争夺,并有望引领中国贵金属纪念币新一轮的行情走势。


2011北京国际钱币博览会钱币精品拍卖会即将开槌

     
作为本届展会重头戏之一的钱币精品拍卖会,定于11月5日上午在博览会现场举行。现将该拍卖会的相关内容向广大网友作一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届时中国金币网将开通论坛直播专区,对这一活动进行详尽介绍,敬请关注。

拍卖会名称:2011北京国际钱币博览会钱币精品拍卖会
主办: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钱币博物馆
承办:北京东西方国际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会预展时间:2011年11月4日9:30-16:00
拍卖会预展地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三号馆(由扶梯上二层)
拍卖会举办时间:2011年11月5日9:30始
拍卖会举办地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三号馆

拍卖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参照国际拍卖通行惯例制订。凡参加拍卖会的人士,必须认真仔细阅知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  对规则以外之疑问,特殊问题及未尽事宜,本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行解释。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它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委托人委托公司拍卖其物品时,须与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书》,同时应保证对该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否则委托人应对由此引起的各类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的拍品目录仅供竞买人参阅。目录中的图片、文字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本公司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参加拍卖活动前,应在拍品展示期间亲自查看拍品,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取消该项交易。作为拍卖活动中介人,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

第六条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接受公司的竞买资格审核,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逐项认真填写《竞买申请登记表》,此登记表具有合同的同等效力,并交付竞买保证金、押金或者办理同等效力竞买的手续,然后领取竞买号码入场。竞买人在拍卖中,若购得拍品,即成为买受人,保证金、押金自动转为定金。若所持证件与本人不符,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竞买手续。

第七条  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按照拍卖目录的编号、顺序、货物名称,报出起拍价后(或由竞买人报价起叫),再由竞买人自愿加价或应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八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货款并交齐相当成交价6%的佣金后即可提货。当场付清全款有困难时,须在当日预付成交金额的30%作定金,并在限定时间内(会后一周内)付清全部款项后即可提货。如逾期未付清所欠款项将作为违约处理,定金不退,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应向公司支付成交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买受人未及时付款(会后一周内)的(有合同约定除外),公司无须通知买受人既有权向法院起诉买受人违约;有权以公众传播媒介的形式公开点名谴责违约者及其违约行为。

第十条 买受人交付货款为现金时可当天提货,若交转帐支票须三天后提货(即款到提
货)。货款收妥后,买受人凭公司《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会后一周内)将全部货物提清,提货时货物的起重、装卸、运输费用由买受人自理。逾期将收取每天5‰的逾期保管费,逾期超过30天后,公司有权另行处理。

第十一条    拍卖标的未能拍出的,委托人须向公司支付底价3%的款项作为未成交服务
费(“无底价拍卖标的”未能排出的,免收服务费),同时支付其他各项应计费用。此外,委托人应在会后一周内领取该拍卖标的。超过上述时限为能领取拍卖标的的,此后若发生意外事故对拍卖标的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公共秩序,不得起哄戏闹,不得阻止其他竞买人叫价,
不得阻止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活动,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三条  如买受人已向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公司应在拍出日起十五日内,将拍卖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十四条  依据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7)187号】的规定,拍卖公司按个人拍卖收入的3%税率向委托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凡本规则未包括而必须的规定,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金额(元)                          阶梯(元)
100-1000                           100
1000-10000                       200-500-800
10000-50000                     500
50000-100000                   1000
100000-500000                 5000
500000-1000000               10000
100000以上                       50000
  
注:拍卖师有权利临时调整竞价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