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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感于限制自带邮票寄邮件  (http://zgjb.com/11/dispbbs.asp?boardid=84&id=49746)

--  作者:田在心
--  发布时间:2006/8/23 9:05:00
--  有感于限制自带邮票寄邮件
作者:谢忠怀 文章来源:中国集邮报

  读完《中国集邮报》8月1日第3版刊登文章《关于限制自带邮票贴用包裹》,作为也有相同遭遇的笔者深有同感。

  第一,邮政部门限制自带邮票寄邮件无异于饮鸩止渴。

  用户自带的这些邮票,哪一枚不是邮政部门所发行的?人们从集邮公司购到的这些预付邮资的邮资凭证(邮票),竟然还要被重点怀疑是假票,而必须到特定邮局寄发或送到北京鉴定后才能寄发,试问,以后谁还敢再往邮票公司购买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

  第二,邮政管理部门须维护邮票是邮资已付凭证的形象。

  某些邮局所谓的“最近假票猖撅”,这种借口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自从邮票诞生的那一天起,没有哪一天假票不猖撅,过去的鉴别条件和营业人员素质,绝对不比今天强,为什么过去不必限制人们自带邮票寄邮件,而照样可以发现假票并给以处罚?今天为什么某些邮政部门却非要作此限制?看来还是部门利益在作崇。而自国家邮政局“国邮(2003)406号文件”发布以来,这种现象反而大有蔓延之势。邮政管理部门应该对自带邮票不算业务量、下达现金收入任务等问题根源给予根本解决,以维护邮票作为邮资已付凭证的形象和威信。

  第三,集邮者应对限制自带邮票寄邮件诉诸法律。

  广大集邮者质疑这个邮局新规定的动机,邮局还没见到用户自贴什么邮票,凭什么认为可能是假的?如果是邮局公然利用自己作为垄断企业特有的条件,侵害已付邮资用户的利益,就是涉嫌违反《邮政法》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集邮者应该诉诸法律途径,不能任由自己手中的所有邮票成为废纸,或者被任意刁难使用。

  第四,全国集邮联不能对限制自带邮票寄邮件无所作为。

  如果让限制自带邮票寄邮件这股风气继续蔓延,那么所有集邮者手中的宝贵邮票,将因为邮政部门“无法鉴别真假”而无法随时使用,那不是废纸一堆吗?那许多节衣缩食购买邮票的集邮者,他们的利益将向谁讨回?无疑的,冰冷的邮市将雪上加霜,大众的集邮热度必将进一步下降!作为广大集邮爱好者的“娘家人”——全国集邮联合会,不能无所作为,应该集中反映广大集邮者的呼声,多方奔走,维护大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