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杜榕)国务院26日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发表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梁光烈、孟建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马凯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何勇应邀出席会议。
*指出,多年来,我们坚持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管理,政府改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十年来,国务院部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地方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一半以上。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除依法不能公开的,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部分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1年审计机关向社会发布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等方面审计结果公告8000多篇。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强调,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强调,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要逐一审核,再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强化全过程监控。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整治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拍挂”、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问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标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完善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公开制度,以公开透明促进规范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控制预算事项和支出调整。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四)推进行政经费使用管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今年继续实行零增长。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清理和规范越野车购置和使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购置和运行费用、出国出境经费要详细公开。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金融机构不得赞助与企业经营无关的上述活动。
(五)加强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扩大公务卡制度实施范围,今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加强现金管理,完善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
(六)扎实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大力加强政风建设,突出整治行政机关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会议多、文件长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银行、电信、流通等领域服务收费。强化对农村土地权益保障和城乡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严查处腐败案件。
*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政府各项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
监察部、农业部和上海市、山西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