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银马新闻中心焦点新闻 → 北京首例特大地下钱庄案开审


  共有4798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北京首例特大地下钱庄案开审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北京金币
  1楼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发贴专用
等级:管理员 帖子:93350 积分:644230 威望:0 精华:3 注册:2004/10/16 9:47:00
北京首例特大地下钱庄案开审  发帖心情 Post By:2012/7/31 10:29:00 [只看该作者]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检察官的材料堆积在车上。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第一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时,多名取保候审人员在庭外排队等候审判。

  提着几百万元的现金去银行换支票,担心被人抢劫;社会上又有大批人盼望将支票套现。在现实便利的条件下,双方一拍即合,马甸邮币卡市场的8名商户就这样当上了地下钱庄的“庄主”。

  他们涉嫌在两年间为70多家单位非法套现5亿余元。昨天,京城首起特大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阵仗大

  小推车堆满起诉材料

  上午9时40分许,38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带入西城法院最大的法庭,站成两排,其中24名在押被告人在后,14名取保候审者在前。审判台的右侧,检方的两名公诉人员正翻看起诉材料,他们的身后,是一辆堆满案卷材料的小推车。审判台的左侧,是分5排才坐下的辩护律师们。

  记者注意到,检方的起诉书长达25页,指控事实有73笔,公诉人宣读指控内容就用了约半个小时。其间,一名被告人示意自己站不住了,审判长随后让法警给他拿了一把椅子。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至2011年4月间,马甸邮币卡市场的商户张绍春等38名被告人相互勾结,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为实现70余家单位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提取现金的目的,非法收受上述单位通过转账支票、电汇和网银转账的方式支付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后予以套现,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38名被告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经营额为人民币5亿余元。检方认为,3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涉嫌非法经营罪。

  均认罪

  不套现没法做这个生意

  在38人中,张绍春等8名个体商户,被检方称为地下钱庄的“庄主”。

  昨天,“庄主”们首先受审,虽然都认罪,但他们都一致表达了背后的无奈,并称当初不知道这是犯罪。

  张绍春和黄凯是最大的两名“庄主”,被指控的非法串现金额均超过2亿余元。张绍春说,他从1997年开始在马甸邮币卡市场做电话卡批发生意,利润不多,但每天都会有几百万到上千万元的现金流。

  “我们进货的渠道都是中国移动和联通,但他们不收现金,只收支票。这样我们就得去银行存钱,转账后才能进货。但银行都挺烦我们的,要为我们的业务多开一两个窗口。”张绍春说,2009年左右,有人拿支票找他兑现金,他觉得方便多了,“他们去银行换现金麻烦,而我们进货又需要支票,大家互惠互利。”此外,张绍春还可以得到一些好处,“串100万元现金,一般能给我700元手续费”。

  黄凯的陈述和张绍春基本类似。他说,2004年,他携带大量现金去银行时被人抢劫过,经鉴定构成重伤。

  因为带现金去银行不方便,他此后开始用支票做生意,并陆续为别人串现。为入支票方便,黄凯还成立了十几家公司。按照黄凯等人的说法,在马甸邮币卡市场,交易量大的商户,都给别人套现,“否则没法做这个生意”。

  拉业绩

  5名银行人员涉嫌当掮客

  在“庄主”与现金需求方的利益链条中,中间人的角色不可或缺。51岁的北京人陈建春就专门从事民间套现介绍,他被指控参与了此案25笔业务。

  陈建春说,他和马甸邮币卡市场的商户关系密切,在外又认识很多旅行社等单位的朋友,他还常去银行转悠认识一些想拿支票换现金的客户。在支票变现金的交易中,他过一道手,会留下0.4%到0.7%的手续费。不过,对于具体获利金额,陈建春前后说法不一,因与定罪量刑无关,检方也没有具体计算。

  此外,5名银行职员也被检方认定为此案的中间人,他们有4人分别是华夏银行中轴路支行、交通银行亚运村支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及民生银行现代一中心的职工,还有一人是广东发展银行广渠门支行行长。

  但据检察官说,这些银行职员和其他中间人不同,他们并不是为了收取手续费,而是为了工作业绩。“像张绍春和黄凯这些都是银行的大客户,和银行的人熟悉。当有现金需求方拿着支票到银行,询问到哪里能串现时,银行的人就会把他们介绍给张、黄等人。”检察官说,虽然银行人员没有直接得钱,但客户套现后,会存到银行的私人账户内,就成了银行人员拉来的存款。“虽然明知违反相关规定,但为了自己的揽储任务,银行的人就帮忙牵线搭桥了。”

  昨天,庭审进行到下午5时许休庭,预计将连审3天。

  政策背景

  大量现金游离银行将会加大市场风险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满山介绍,依据法律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从微观层面看,单位公户中的资金绕开银行,换成了现金或进入私人账户,将导致银行无法监控该笔资金的流向,给违法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每一个国家对流通的现金总量都有严格掌控和限制,大量本应该存入银行的现金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在市场中流动,会加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国家对整体经济形势的判断产生偏差。

  李满山说,银行监管部门对开设账户、中小型个体单位注册及运营情况监管不全面,不能实时发现可疑资金交易账户的活动情况,“也是该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他希望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运营,尤其是对网银转账的合法性审查。他表示,目前,检方先查办这些非法串现的邮币卡商和中间人,下一步会考虑追究那些套现单位的责任。


来源:法制网



北京金币网 www.bjjb.net 邮币卡共享
手机13901203358(大宗业务)13366666597(一般业务)
北京金币理财,打造第一品牌!推荐黑马,互利共赢!
工行北京海淀区西区支行:6222020200030743500
农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6228480018415948373
建行北京鼎昆支行:623668001000193828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