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马甸邮币商被杀案一审宣判 凶手被判无期
2007年08月27日 17:05:56 来源:中国法院网
被告人杨爱东在法庭上
在马甸邮币市场经营邮品买卖生意的个体户杨爱东刀杀邮币商案今日一审宣判。杨爱东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并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41万余元。
今年43岁的杨爱东是辽宁省丹东市人,从1997年开始在北京从事邮币生意。2006年8月份,他以租赁的方式从同样在马甸邮币市场做买卖的王坚国(化名)处进了一批新邮品。没到两个月,这批新邮品赔了不少钱,杨爱东认为是王坚国在背后操纵市场,故意抬高邮品价格,使他无法从中赚取差价。
杨爱东供述说,案发前两天,王坚国以这批邮品持续涨价为由让他续交保证金1万元,否则就给他平仓,并没收他所交36000元押金。杨爱东说自己越想越生气,就去暂住地附近的市场买了把刀用纸袋包好。2006年10月7日上午9点,王坚国开车来到马甸邮币市场,刚一下车,早已等在这里的杨爱学迎了上去,二人发生了口角,杨爱学随即连扎王坚国几刀,王坚国被刺破心脏、肺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2006年10月8日早晨,杨爱东在暂住地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被抓后杨爱东供述说自己只是为了出出气,并没想把人扎死。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爱东在经营邮品买卖活动中与被害人产生纠纷,便起意报复,并购买尖刀一把。2006年10月7日9时许,杨爱东携带尖刀来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福丽特古典家具城北侧停车场内,找到在此停车的被害人。杨爱东持尖刀向被害人胸部、腿部猛扎数刀,致被害人被扎破心脏、左侧肺脏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杨爱东逃离现场。次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西三旗空军机械厂附近,杨爱东被在此守候的侦查员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爱东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因杨爱东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杨爱东应予赔偿。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作者: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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