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丽敏
“4万元一次!4万元两次!4万元三次!”拍卖师一槌定音,唐先生也放下了手中的牌子,“应该有人出更高的价钱啊。”唐先生有些郁闷。
是的,虽然最终以4万元人民币拍下了台上的那件藏品,但唐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唐先生的真实身份和他身边的那些竞拍人不同,他其实就是组织这次拍卖会的某拍卖公司的一名员工,他参与竟拍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收藏,而是为了抬高人气和价格。他是个“托儿”,火热拍卖市场中的助燃剂。
虚增成交价
这次的拍卖结果显然很糟糕。唐先生所在公司的一家客户带来了13件藏品,在会场上拍出了6件,可当客户满心欢喜地来收钱的时候,公司告诉客户实际上一件也没有真正拍出去,当时的现场竞拍人实际上是拍卖公司自己安排的,客户只好带着自己的13件藏品打道回府。 “虽然没有实际交易量,但至少我们把藏品的价格抬上去了。”唐先生告诉记者,那件他用4万元“拍”下来的藏品,已经有了价格记录,下次再拍就可以以5万元起价。
“藏品一件没拍出去,客户一旦翻脸,起诉你们作假怎么办?”记者问。唐先生说不用担心,一旦打起官司,拍卖公司可以把责任推给“参拍人”。至于那个“参拍人”,谁还找得到?目前法律对参拍人还缺乏约束。虽然藏家亏了,但拍卖公司却赚了。唐先生说,举行一次这样的大型拍卖会,拍卖目录整版广告2000元,半版1000元,保管费每件平均1000元,即使不算成交后10%的佣金,仅印刷目录和保管费,拍卖公司拍卖1000件拍品就可以赚100万元以上。
有些拍卖公司为达成交易,会迁就买卖双方的暗箱操作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虚增成交价。具体做法是,委托方、买受方、拍卖方事先约定好“真实”成交价和“真实”佣金,比如约定拍品的落槌价为1000万元,再加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为1100万元。此后,拍卖就进入了表演阶段,拍卖师会再虚叫到1800万元落槌,加上10%的佣金,最终成交价变成1980万元但是这个价钱是给别人看的,不会按这个价钱进行结算。
按《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不允许拍卖属于拍卖公司的物品,但还是有许多拍卖公司在拍卖之前,想方设法将藏品的所有权先归到自己名下,这样,拍卖公司可以差价、佣金一起赚。 背后的炒作
“乱世买黄金,盛世兴收藏”。被文人雅士所喜爱的古玩、字画等藏品,开始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各地古玩文物交易也是红红火火,收藏正成为继股票和房地产之后,中国内地最“火”的投资方式之一。《收藏》杂志一项统计表明,中国现有各类收藏协会、收藏品市场近万家,各类专题和系列收藏500多项,3000万收藏者热衷此道,约占全国人口的3%。收藏品市场交易额庞大,仅北京文物收藏品市场交易额一年就有11亿元人民币,地下交易更是无法统计。
文物艺术品升值的潜力非常大,拍卖市场上基本是一年升值30%至50%,有些文物过两年再拍,升值一倍,这种情况刺激了很多资金投资这个领域。目前非常多的藏品在国内拍卖会上屡屡拍出“天价”,而这些价格的人造痕迹明显。
投资商和拍卖行的联手炒作,让收藏热不断虚火增高,前不久上海市拍卖行10片甲骨文竟然拍卖到480万元。“再这样下去,收藏界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业内人士夏志峰对着记者无奈地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