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由于对方拖欠了自己1930套邮票没有交付,陶瓷艺术大师顾惠君将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刷局,以及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交付1930套邮票,并且支付违约金34400元。
今天上午,本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顾先生上午并未到庭。出庭代理的律师李先生称,2004年,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刷局办了一个“当代中华文化名家专题邮票工程”,并为当代的一些艺术家的艺术作品制作邮票。
2004年12月28日,顾先生受邀与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刷局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和邮票印刷局共同为顾先生的陶瓷作品制作一版16枚邮票。
顾先生为此支付了1.72万元费用。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答应款项到位后 28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顾惠君交付回赠邮票2000套(包括邮折、纪念封)。
然而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只是在2005年9月30日交付了顾先生70套邮票,剩余的1930套邮票至今尚未交付。顾先生因此要求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交付这剩下的邮票,以及违约金34400元。
被告说法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他称由于距离事发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因此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合同上写的是交付100套,可是原告自己改成2000套。”对于原告提供的合同书上有改动的地方,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的代理人说。
“我们不知道这事儿,与我们根本没有关系。”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刷局代理人称,他们从来没有收到原告的汇款、合同、协议,不知道有此事。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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