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病魔折磨的程老先生希望有人给他安乐死本报记者
“我一生从医,见到过很多病人,有人也提出希望安乐死。但以前我感觉不到,当我成了病人,才真正体会到病人的痛苦,才真正理解了病人安乐死的要求——— 病人语录”
“以前,我感觉不到,当我成了病人,才真正体会到病人的痛苦,这种
痛苦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处在弥留之际的程医生渴望安乐死。
他的感悟
肾癌晚期理解了病人安乐死要求
程老先生今年78岁,副主任医师,1954年毕业于西北医学院,之后分配到西安东郊一家医院内科,1988年退休。2006年8月患病住院,被诊断为肾癌晚期,一月后,在西京医院做了肾摘除手术。今年6月身体出现病变,一月前再次住院。“老人随时可能就不行了,这两天他一直唠叨着要见《华商报》记者,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老先生的女儿说。“痛苦极了!”这是程老先生见到记者说的第一句话,“我一生从医,也见到过很多病人,有人也提出自己的痛苦,希望安乐死。但是,以前我感觉不到,当我成了病人,才真正体会到病人的痛苦,这种痛苦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他说直到这个时候,才真正理解了病人安乐死的要求。
他的无奈
生不如死 要求安乐死被拒绝
“生不如死,我却连自己啥时死都不知道,也无法选择死法。”程老先生说,他的几个孩子都很孝顺,但是却代替不了他的痛苦。
两天前,在老先生的一再要求下,儿子向医生说出了父亲的想法,结果被拒绝。昨日上午,该院内科一负责人称,作为医院,治病救人,减少病人的痛苦,延长病人的生命是职责所在,但医院没有权力剥夺病人的生命。
在提出安乐死被拒绝后,程老先生用颤抖的手在纸上写下歪歪扭扭的四个字:“安乐死好!”他说,直到今天他成了病人,才清楚解除病人的痛苦才是真正地尊重病人。
他的迷茫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据了解,真正立法允许安乐死的,只有荷兰等个别国家,在我国根本不被允许。法律界人士指出,安乐死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甚至不是医学问题,而是一个哲学问题。在法律上,除非刑法规定的死罪条款,理论上任何法律都无权对于人的生命做出规定或安排。在医学上,医生只有救死扶伤的义务,根本没有为解除患者痛苦而帮助其施行“死刑”的权利。“以前,病人有要求时,我们拒绝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的。但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人道主义,是指全力延长生命,还是指让生命活得更有质量和尊严,让生命个体不再继续忍受不必要的痛苦煎熬。”程老说,人道主义在这里产生了分歧。说完自己的想法后,老先生不再说话,眼中噙着泪水,好像在期待着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