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脸上烫起水疱后,女老师用手直接将水疱抹掉。
因为不愿午睡,5岁的圆圆被年轻的女实习老师针扎手背(本报1月10日A13版报道);见报当天,本报又接到城阳一位母亲的反映:她5岁的儿子因为没有喝光牛奶,脸部竟被老师的火钩烫伤。更令母亲愤怒的是,孩子脸上烫起水疱后,这名不到20岁的年轻女老师用手直接将水疱抹掉,还不让孩子告诉家长。1月10日下午,在城阳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的严厉批评下,该幼儿园才终于拿出2000元赔偿孩子及家人,同时,由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该幼儿园再次被责令停业。
家长讲述:老师持火钩呵斥男童
“孩子被烫伤还不让告诉家长,哪有这样对待孩子的!”1月10日上午,记者在城阳区前桃林村见到了被烫伤的五岁男童胡子康和他的父母。虽然被烫伤已经7天了,但孩子右腮上的伤疤还是清晰可见。见到有陌生人,孩子胆怯地躲到了父母身后。孩子的母亲张安桂女士伤心地向记者讲述了儿子被烫伤的经过。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一对双胞胎儿子在离前桃林村不远的大拇指幼儿园上中班。1月3日下午4时许,她从幼儿园把两个孩子接回家后,无意中发现小儿子的右腮上肿起一大块,伤口处还不住地往下渗液体。她赶紧问是怎么回事,孩子只是重复一句话,“老师不让说,老师不让说”。过后她哄了半天才了解到,当天中午吃完饭后,子康和另外两个小朋友没喝完牛奶就上床睡觉了。结果带他们的陈蒙蒙老师发现后,拿着烧红的火钩跑了过来,一边比划着一边大声呵斥他们。子康感到很害怕,就立即抬头喝牛奶。可他刚仰起脖子,就感觉腮帮子上一阵火辣辣的疼。“不许哭,躺下睡觉!”见陈老师还是继续拿着火钩指着他,胆怯的子康忍着疼痛,乖乖地躺到了床上。当天下午3时,大班的老师发现他脸部起了水疱后,就告诉了陈老师。陈老师过来后,直接用手将其脸上肿起的水疱用手抹掉,然后又让他继续上课。临放学前,还专门要求子康回家后不要告诉父母。子康告诉记者,平时上课,老师就经常用烧红的火钩来要求他们听话。
记者调查:还有孩子曾被烫伤过
孩子的父亲胡法贞告诉记者,直到孩子被烫伤的第二天上午,对方才勉强同意把孩子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付了100多元的医疗费后,就再也不管不问。1月10日上午10时,记者随同张女士来到这家大拇指幼儿园,紧锁的大门外,一名男子正在粉刷院墙。张女士告诉记者,他就是幼儿园园长,姓高。看到张女士,这名男子立刻板起了脸。“没什么可说的,你去打官司吧!”当张女士要求他继续给孩子看病时,这名男子立刻把手里的刷子摔回油漆桶里,上来挡在门口,拒绝任何人进出。
这时,一位提前来接孩子的家长告诉记者,幼儿园中班的一位小女孩前段时间被老师用火钩烫伤过,现在脸上还留着伤疤,而且幼儿园到现在也没有给一分治疗费。
幼儿园园长:“那老师是无意的”
为了进一步了解该幼儿园的情况,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城阳教体局托幼办。当天上午11时,教体局几名工作人员赶到该幼儿园。在执法人员的严厉要求下,一名女子终于不情愿地打开了幼儿园的门。
在幼儿园内,记者发现两间不大的房间内挤着四五十个孩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刚才开门的女子称刷墙的男子是她丈夫,幼儿园是她和丈夫办的,一共收了60多个孩子,烫伤孩子的老师姓陈,今年不到20岁,因为陈老师当时没有给她和丈夫汇报,直到子康的父母晚上找到学校,她和丈夫才知道这件事情。“事后陈老师解释说,她是无意将孩子烫伤的”。当天晚上,她和丈夫买了箱牛奶专门去看了孩子,因为天色太晚,而且张女士已经在附近给孩子包扎过了,就没立即带他再去医院治疗。
区教体局:再次叫停非法幼儿园
张女士想当面质问陈老师时,园长夫妻俩表示陈老师正在给孩子上课,不方便出来解释,只说陈老师已经知道错了,以后保证不再这样对待孩子。最后,在执法人员的协商下,幼儿园拿出2000元钱给孩子治疗。
当天下午,城阳区教体局托幼办李主任告诉记者,经过调查该幼儿园没有任何手续,属于非法办园。早在2007年11月份,该园就被查处过,而且限期两个月内让所有的家长把孩子领走。现场执法人员当场再次叫停该幼儿园,如果该夫妇还不配合,这月底将联合城管等部门进行清理。
同时,李主任还告诉记者,为了妥善解决子康上学的问题,托幼办已经联系了附近手续齐全的前桃林村幼儿园。如果父母愿意,可以将孩子送到那里去上幼儿园。 文/图 本报记者 谢军 刘兆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