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银马社会经纬文体休闲 → 咬文嚼字称《色,戒》不符语法


  共有2324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咬文嚼字称《色,戒》不符语法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outrun
  1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网站管理员
等级:超级版主 帖子:50527 积分:301826 威望:0 精华:5 注册:2006/9/30 16:14:00
咬文嚼字称《色,戒》不符语法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2/17 12:01:00 [只看该作者]

张爱玲在写《色,戒》小说时,题目的两字之间用的是逗号,但是到了李安将小说拍成电影,逗号就成了一根竖线。李安对此改动甚为得意,他解释说,张爱玲写的故事犹如一本书,上一页是“色”,下一页是“戒”,“色”是感性的,“戒”是理性的,用一根竖线一隔,这里面就有了辩证的味道。

然而李安的这个创意却得不到汉语语法

权威杂志的赞同。在近日发行的《咬文嚼字》2008年第二期中,语法学家就认为李安是犯了低级错误,因为这根竖线一般只在工具书里,通常是用来分隔两个不同的义项,根据李安的表述,他是将“色”和“戒”当成一个整体来看,用了一根竖线和当初的意图恰恰是南辕北辙。李安在《色丨戒》海报上故意将片名的两个字颠倒使用,也遭到了《咬文嚼字》的批评,因为这么做容易产生歧义。

《咬文嚼字》还指出,最近很多导演在电影片名上频频使用怪招。比如陈可辛的《如果·爱》,就加了一个分隔号,陈可辛说这个分隔号表示“也许”,可分隔号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再如张一白的《夜。上海》,在片名中用了一个句号,也颇为不伦不类。《咬文嚼字》呼吁导演在起名的时候不要故弄玄虚,因为“这不是一种追求,而是一种任性;不是一种智慧,而是一种恶搞”。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让人分不清真理和谬误。


来源:上海青年报  


北京金币网  邮币卡共享
小灵通:010-86594600  电话:010-82230229
人生格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