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2·29”案发现场图为:“黑老大”刘烈勇图为:作案的霰弹枪图为:厚厚的案件卷宗楚天都市报2月21日报道 光天化日持枪杀人,仙桃“黑老大”刘烈勇一手导演的“黑吃黑”命案震惊公安部。2月2日,十堰市中级法院公开对刘烈勇等21人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烈勇及其枪手陈小辉死刑,另19名成员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本报曾作报道)。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个涉黑犯罪集团的累累罪行。
6名蒙面男子乱枪扫射
“黑吃黑”命案令人震惊
天怡大酒店位于仙桃市区一条繁华的街道上。2005年12月29日下午4点半,这里出现了如同警匪片中的惊人一幕:停在酒店门口的一辆面包车里突然冲出6名带着黑色面罩的年轻人,他们每人手持一把霰弹枪,对着刚从酒店出来的男子胡东风一阵乱射,子弹四处飞溅,有的打在300米远的玻璃上啪啪作响。11声枪响后,胡东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6名凶手驾驶面包车扬长而去。除胡东风外,霰弹枪的子弹还击伤了多名群众。
一时间,此事在仙桃传得沸沸扬扬。横死街头的胡东风何许人也?据群众说,这是当地的一个“黑老大”。他缘何被杀,这不得不提到当地头号“黑老大”刘烈勇。
2005年10月,在当地横行霸道的刘烈勇家的大门遭人枪击,刘烈勇怀疑是胡东风所为,便安排手下准备*伺机寻仇。这才发生了开头一幕。
胡东风死后第二天,200多辆小轿车身披白纱驶上仙桃市沔阳大道,招摇过市为胡东风送葬。一时间道路交通完全瘫痪,百姓气愤不已。
这起“黑吃黑”命案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破专班,进行侦查抓捕工作。此后,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有关专家亲临仙桃指导办案。经过侦查,专案组民警很快抓获了5名涉案人员,但刘烈勇一直在逃。
2006年6月14日,刘烈勇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逃犯,警方悬赏万元缉凶。
历时8月追踪2万余公里
超市内捕获“黑老大”
“12·29”案发生之后,警方缉捕专班历时8个月,先后奔赴广东、上海、浙江等省市捉拿刘烈勇,行程2万余公里。此案也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原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曾先后2次作出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2006年10月,专班民警获悉刘烈勇藏身在武汉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内,便开始守候。10月14日晚8点半,民警发现刘所住的房间灯灭了,随后听到关门声。“人出来了!”民警躲进埋伏的车辆内,紧盯楼栋出口。不久,一名身着黑色T恤的男子走了出来,慢慢走过民警车辆,几名民警瞪大眼睛,却发现这个人跟通缉令上的照片不太一样,便决定再观察一段时间。
1个小时后,男子从一家按摩店出来,走进附近一个超市买食品,在明亮的灯光下,原来与刘烈勇有过接触的侦查员发现,眼前这个男子就是刘烈勇!
几名民警上前,大喊一声“刘烈勇”,男子一愣,民警赶紧上前拦腰将他抱住压在地上,抓获归案。
为什么民警迟迟不敢确认这名男子就是刘烈勇?原来,“12·29”案发生的第二天,刘烈勇就开始了逃亡生活。长期昼伏夜出,让皮肤黝黑、满脸粉刺的刘烈勇,白净了很多,发型也从原来的板寸变成了边分,而不少侦查员只见过他的资料照片。
10日后,该案由省公安厅指派十堰市公安局异地侦查管辖。此后,以该案为突破口,专案组共抓获该团伙成员21名。
成立“稽查队”上路设卡
欺行霸市聚敛钱财
在警方的侦查审理过程中,一个以刘烈勇为首的*性质组织渐渐浮出水面。
1968年出生的刘烈勇,在上世纪80年代时,还只是一个以扒窃为生的小“混混”,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1996年2月,不思悔改的刘烈勇为了争夺势力范围,纠集一帮歹徒,将仙桃一“黑老大”开枪打死。1997年6月,刘烈勇在昆明被抓获,由于其他案犯在逃,证据不足,刘烈勇最后只是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四年,于2001年6月刑满释放。“三进宫”的刘烈勇刑满释放后,便着手为以后组成黑恶团伙进行资本原始积累。他纠集韦文辉等狱友和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在仙桃市通海口镇、天门市等地开设赌场,非法聚敛钱财,最火爆的时候,一个场子一次仅抽头获利就有100多万元。
为扩充势力,刘烈勇还采用拉拢利诱手段,陆续将黄学志、刘双才等人笼络在一起,逐步成为仙桃市有名的“班子”。
几年来,刘烈勇组成了以他为头头,以杨威、陈小辉、韦文辉等15人为骨干成员,以韦文龙等人为参加者的*性质组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当地老百姓敢怒不敢言。
2003年,刘烈勇开始插足经济领域。2003年7月,仙桃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了借刘烈勇的势力垄断仙桃市的水泥销售市场,把刘烈勇以干股的形式拉进公司。此后,刘烈勇让手下成立“稽查队”,负责在仙桃市区和318国道沿线进行非法稽查,采取扎汽车轮胎、砸车、殴打司机等手段,对运输外地水泥的车辆、人员进行阻截,使外地水泥无法进入仙桃市场,非法控制了仙桃市的水泥销售市场。
2004年4月,刘烈勇的手下黄学志以烟花爆竹市场有利可图为由,怂恿刘烈勇入股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公司入股条件为60万,刘烈勇却只拿5万元,往公司经理柳某的桌上一拍,强行要求“入股”,此后还威胁公司给自己30万元的股金。
就这样,刘烈勇组织还非法控制了仙桃市屠宰行业,并插足公交运营,严重影响了仙桃市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饭店进餐百米外设“警戒”
“黑老大”派头真不小
就这样,刘烈勇利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积累了不少钱财。除给自己建了一栋6层楼的房子和平时享受外,刘烈勇用这些钱养活“班子”数十名成员。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班子”成员统一服装,组织严密。
而刘烈勇作为“老大”,更是派头十足。点烟、开门均有专人伺候。手机从不自己拿,接完电话把手一扬,手下马上接走。吃饭的时候,还有人立在两旁。手底下的人,很多从没有见过他本人。
一个入伙1年多的成员回忆:一次刘烈勇进饭店吃饭,手下的人从饭店百米外就开始设置“警戒”,这个新成员就这样远远遥望了一下“老大”,也是仅有的一次。
“班子”内有严格的分工,对于处理扯皮或组织“班子”成员干什么事,刘烈勇不亲自动手,而是一级一级地安排办理。此外,对内管理家务和出门跟随当保镖的5个人,则吃住在刘烈勇家,给他看家,还照顾他养的一只藏獒。
没几年,刘烈勇团伙就成为当地势力最大的一个黑恶组织。自2001年至2005年11月,刘烈勇非法获取*7支、霰弹数十发、*子弹20多发,用以扩充“班子”实力,在仙桃城区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和5人轻微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判决书多达136页
21名涉案成员悉数判刑
该案经过十堰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历经11个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007年12月25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官仅念起诉书就花了近1个小时,整个庭审共持续3天。
2008年2月2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等8项罪名,对21名涉案成员作出一审判决。刘烈勇及其枪手陈小辉被判处死刑,团伙骨干成员杨威、韦文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骨干成员黄学志、陈勇兵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判决中仅判决书就达136页,案卷厚达两尺。
仙桃“黑老大”的覆灭,彰显了警方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昨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省“打黑办”再次公布举报电话:027-67122688、67122458、67122457(传真),欢迎群众提供打击黑恶线索。
据了解,自2006年2月公布打黑举报电话以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省“打黑办”共接到举报信174件,经过调查,80%的举报内容都属实。
2006年至今,公安机关打掉24个黑恶势力团伙,其中22个是通过群众举报。 (本文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李珑 姬栋 龙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