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截止到2006年6月,联合国共有会员国192个。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的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应危及和平、安全和正义;在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威胁或使用武力;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 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的国际组织,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协调国际经济关系方面以及在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其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功能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霸权主义国家不停地在世界上挑起战端,频频以武力侵略他国,特别自苏联解体后,美国一再绕开联合国相继发动了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彻底背离了联合国的宗旨,完全违反了联合国的原则。问题是,美国屡屡违反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却从未受到过任何制裁。偌大一个联合国组织为什么就治不了美国恶霸呢? 联合国的会费是像邦联美国时期那样实行摊派制,美国承担了总会费的四分之一(2000年后才从原先的25%降低到22%)。位列其次的是日本和德国这两个二战罪魁祸首,其中日本分摊19.63%,德国分摊9.82%(2007年后分别降至16.6%和8.6%)。占世界总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其分摊比例不足2%,直到2004年,中国从原先的1.54%提高至2.05%。世界国土面积最大的俄罗斯,其分摊比例则不足1%,直到2004年才升至1.1%。一些会员国的会费分摊比例仅为0.001%。试想,按照这样的会费摊派制,联合国离开了美、日、德三个老牌帝国主义国家还能正常运转吗?可以说,这样的会费摊派制度下,联合国离开了美国都将举步维艰。大家只知道美国已经欠了联合国不少会费,也听说联合国官员经常低三下四地向美国讨要会费,难道这一切都归罪于美国的无赖吗?难道就不能怪制度不完善吗?可以预见,各会员国如果不对联合国制度进行重大的修改和完善,美国仍然是联合国最大的“股东”、“老板”,“控股”着联合国整个组织。那么,美国依旧一副舍我其谁的大佬派头,可以在世界上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横行霸道,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偌大一个联合国组织照样治不了它。 联合国是在国际联盟和美国联邦制的基础上创立的,各会员国的关系比美国早期邦联制时的各州更加松散、更加主权独立,属于典型的“邦联制”。纵观世界,古往今来没有哪一个邦联组织是不短命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历时4年3个月,战火燃遍欧洲大陆,延及非洲和亚洲,大西洋的北海海域、地中海和太平洋的南部海域都曾发生激烈的海战。前后卷入战争的有33个国家,人口在15亿以上,这场战争使各国人民蒙受了空前的灾难。战争中幸存下来的各国领袖们无不心有余悸,对世界未来深表忧虑,于是设计了一个“国际联盟”组织,其宗旨是“保障世界和平与促进国际合作”。这样一个超国家性质的邦联组织自1920年1月16日宣告成立,仅仅过了十年,1931年9月18日,日本即公然出兵侵略中国。之后,1933年3月日本退出国联,1937年12月意大利退出国联,最后国联常任理事国只剩英、法两国,国联的核心机构——行政院也就彻底散架了。 令创立国际联盟的先辈们始料不及的是,国联并未实现其“保障世界和平与促进国际合作”的宗旨,竟然在其眼皮底下爆发了一场更加规模空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在1939~1945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先后有61个国家和地区、20多亿人口被卷入其中。参战兵力超过一亿人,大约9千万士兵和平民伤亡,3千万人流离失所。战火燃遍欧、亚、非三大洲及大西洋、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广大地区。据不完全统计,仅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就达4万亿美元以上。这场战争中幸存下来的各国领袖们更加痛心疾首,于是又集聚美国共同创立联合国。在《联合国宪章》的开篇序言中这样写道:“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议定本联合国宪章,并设立国际组织,定名联合国”。 令创立联合国的先辈们同样始料不及的是,联合国也并未真正实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美国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破坏直可追当年的日、意、德法西斯。今天的联合国似乎又走上了国际联盟的老路。若想避免联合国解体,使之成为世界各国的永久联盟,真正实现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应该学习美国的做法,将现在的邦联制发展成联邦制。如此,可进行如下一些改革: 1.改软性摊派会费制为硬性上缴税收。制定所谓的“联合国税制”,根据各国出口贸易额的比例,规定统一的“联合国税率”。联合国机构不再依赖某些大国供养,而是由全世界的纳税人供养,这样的联合国也就成了全世界人民的共同的联合国。 2.类似于欧盟统一欧元那样,统一世界货币为“联合国币”。 3.各国不得保持独立的军队,各国驻扎的军队统一划归“联合国维和部队”管辖。联合国设立上下两大议院,上议院议员按国别平等分配名额,下议院议员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未经上下两大议院集体批准,任何人、任何国家无权调动军队发动战争,包括执行维和行动。 4.联合国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实行竞选制,仍仿照美国“胜者通吃”的选举人制度,各国的选举人数量跟上下两大议院的议员数量相等。先由各国法定选民自主投票,哪位候选人在一国获得多数票,即获得该国所有选举人票,总计获选举人票数最多者当选。或者由上下两大议院的议员直接投票选举,所谓“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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