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 胡勇谋 实习生 匡衡 通讯员 姚鸣君)天门人黄槐林为骗保,蓄意寻找替身并将其杀害,制造自己车毁人亡的假象。昨悉,省高院于上月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前,黄槐林先后在多家公司投保了多份人身意外险种,保额达190.6万元。2005年11月中旬的一天,他在宜昌城区找到一名年龄体形与自己相仿的男子,将该男子勒死后移到驾驶座位,把自己的身份证等塞到其兜里,让车坠入10多米深的路基下,点火焚车,制造了自己因车祸车毁人亡的假象。去年1月15日,警方在武昌徐家棚抓获黄槐林。
去年5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槐林死刑。黄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一系列有力的证据表明,黄槐林向被害人的饭菜中投放安眠药,待其熟睡后将其杀死。
杀人者喜欢钻研法律曾想做律师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黄槐林,现年37岁,天门市人,1984年初中毕业。记者了解到,黄槐林有患难之交的妻子,有聪明可爱的女儿,家有4层私房、一辆轿车。有这样一个幸福的家,他为什么策划骇人听闻的大案?
一笔生意结下怨仇
1986年10月,黄槐林到宜昌做服装生意,后回到天门市某纺织厂工作,并被公司派到江苏南通从事供销业务。2003年底,黄槐林回天门自己注册了一家纺织公司,并与天门市某纺织公司签订了租借设备加工的协议。2005年2月,黄槐林向仙桃市农村信用社贷款40万元,买了200吨棉花,委托天门市某纺织公司加工成棉纱。
黄槐林向警方供称:开始生产后,他发现纺出的棉纱不符合国家标准,遂通知该公司停止生产,公司不听,继续生产。公司认为他提供的棉花质量有问题,将棉纱以30万元卖掉,双方因此产生矛盾。黄槐林开始举报该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
一起传闻生出恶念
黄槐林说,此后不久,一名朋友告诉他,说那家公司请了*的人,让他以后注意点安全。
这样,黄槐林在2005年8月又买了巨额保险,加上以前的保险,一共有190.6万元。“万一我有不测,至少妻子和女儿能受益。”他说。
2005年9月,他决定做影楼或眼镜生意,但发现生意不好做,而仙桃市农村信用社催收贷款的电话不断打来,“我就想到,我不是买了那么多的人身意外险吗?何不制造一起假交通事故来骗保?”黄槐林说。
2005年11月初,黄槐林找替身杀人骗保的念头产生:“我想选择一个比较险的山区,实现这想法,但是必须有人能冒充我去死,我才能得到1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2005年11月8日,他终于在宜昌街头找到了和自己身材和年龄都相仿的替身,骗此人到自己的公司去做工,并让替身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于11月23日凌晨制造车毁人亡的假象。
一个冤魂身份未明
因为有关信息太少,警方至今未查找到替身死者的真实身份。
黄槐林为什么不问清替身的身份?“我害怕对他了解越多,我的负罪感越强。如果我问他太多,他肯定要问我的情况,所以我只是问了他愿不愿跟着我干,就打开了车上的音乐。我只知道他是湖南口音。”起初的几次供述中,黄槐林都说,“我愧对死者的家人和亲属。”
记者了解到,黄槐林的朋友都知道,他很聪明,喜欢钻研法律,一度想做律师,曾先后参加过两次司法考试,未通过。因心思过深,他有失眠的毛病,一直靠吃安眠药和晚上下军棋到深夜来排遣。(记者胡勇谋 实习生匡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