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母亲和他多唠叨了两句,39岁的男子汪燕涛竟用装饭的铝盆将67岁的母亲殷淑华伤害致死……昨天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汪燕涛承认母亲是被其酒后伤害致死,但其对检察机关公诉他的部分犯罪事实以及出示的部分证据进行了否认,而汪燕涛庭审最后的发言中则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汪燕涛的姥爷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总共28万多元的各项损失。庭后主审法官宣布休庭,表示择日宣判。
庭审直击
儿子辩称不小心砸中母亲
昨天上午,被带上法庭的汪燕涛看上去身高体壮,精神还不错。其自述以前是开出租车的,去年8月15日凌晨1时许,和朋友喝过酒后回到家中,他母亲为他开门后数落他又喝酒了。他说母亲管不着他,母亲又说他像他父亲一样不务正业,如果不和第一个妻子离婚就不会混成现在这个样子。汪燕涛被母亲的话刺激着了,于是就一拳打在了母亲的颈部。后来他母亲又拿来一小铝盆米饭对他说,还给他做了饭,于是愈发生气的汪燕涛拿起饭盆朝窗外扔,正好砸中窗户附近的母亲,把母亲的头砸破了,其母亲因此倒在床上。
此节事实,汪燕涛供述的明显与公诉机关公诉的情节有很大差别。大连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称,汪燕涛酒后因母亲唠叨产生不满,用拳脚击打母亲,并用铝盆将母亲的头砸伤,导致其母亲颅骨损伤致死,构成故意伤害罪。
公诉人员和合议庭的法官为此均告知汪燕涛,其虽然是自动投案,但如果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也不能视其为自首。而汪燕涛则坚称他只打了母亲脖子一拳,然后扔铝盆砸了母亲头一下,母亲倒下后,他又推了母亲一把,然后他就去睡觉了,早上起来时他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他找到了自己的姐姐,最后于8月15日傍晚到公安机关投案。
但公诉人员提供的公安机关所做的鉴定表明,汪燕涛母亲的头面部、颈部以及胸部等16处有皮下伤,其中头部伤害比较重。而公安机关现场勘察中,汪燕涛家的床、窗帘、墙角、开关等分散的多处均发现了血迹。对以上两项内容,汪燕涛都解释不清楚,并且不承认母亲有那么多伤处,他甚至自己说,对用铝盆打死了母亲感到不可思议。而法官问其是否有可能是别人进入他家伤害他的母亲,他也进行了否认,并承认母亲是他伤害致死的。
法庭侧记
庭上多次抹泪,请求给个机会
公诉人问汪燕涛事发当晚喝酒回到家后是否头脑清醒,汪燕涛回答说,之前他和朋友喝了白酒和啤酒,回家刚进门时他还很迷糊,但后来伤害母亲的那段事实他都能清醒地想起来。
公诉人员问汪燕涛事发以前是否曾打过其母亲,他说以前只是踹过一脚。对此,汪燕涛的91岁的姥爷证明汪燕涛多次打过其母亲,汪燕涛和母亲原来租房的房东也证明汪曾多次打过母亲,而汪燕涛对上述两人的证词进行了否认,表示他们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以前打过母亲。
庭审中,说到激动处,汪燕涛曾多次抹眼泪,最后还表示“人知错就是好的,希望法庭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汪燕涛91岁的姥爷的辩护人请求汪燕涛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8万多元,并希望对汪燕涛的犯罪行为进行重判。整个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求证
房东:他多次打过母亲
去年8月中旬,在汪燕涛打死母亲后,记者采访时,汪燕涛和母亲曾经的房东赵老汉说:“我们多次劝过殷老太太赶快离开儿子,到养老院去住,她偏不听。”
据记者调查了解,汪燕涛原来住在沙河口区侯家沟,两年前离婚后,就到沙河口区头道沟和单身母亲住在一起,事发10个月前,因为头道沟地区动迁,汪燕涛和母亲就租住到甘井子区红旗镇柳树村赵老汉家的房子里,事发一个多月前,他们又回到马栏子附近的叠翠园一号楼租房居住,就是在这里他打死了母亲。
汪燕涛在柳树村租住了不过9个月,但房东赵老汉老俩口想起汪燕涛就不寒而粟。老汉说:“汪燕涛喜欢喝酒,不但把母亲的钱都搜刮走了,还经常对母亲拳打脚踢,他母亲曾多次向我们求救:‘大哥你快点,小涛又打我了!’”让老汉气愤的是,他去拉架时,汪燕涛对母亲还是照踹不已。
让老俩口印象深刻的一次是,2007年正月的一天,汪燕涛把母亲脸打得乌青,肿得像一个紫樱桃一样,由于眼睛挣不开,老俩口不得不为殷淑华喂饺子吃。还有的时候,汪燕涛一喝酒,老俩口怕殷淑华挨打,就留下殷淑华在他们的房子里睡。赵老汉的老伴说,她曾多次劝过殷淑华,让她赶紧住进养老院,要不迟早得被儿子打死,但殷淑华不肯听。
殷淑华曾多次到公安机关报过案,当着警察的面,汪燕涛总是痛哭流涕地表示自己错了,一定改正,但警察走后,他还是照样虐待母亲。
赵老汉说,汪燕涛不光打他妈,在社会上也时常惹事,他来到柳树村后,村里人都很怕他。有一次在村里一个小卖店,汪燕涛因为一点小事对店主不满,就把啤酒瓶摔到墙上,吓得店主不敢吱声。
赵老汉老伴曾经和邻居谈论过汪燕涛的事,后被汪燕涛知道了,那次汪燕涛在下午3点一直骂到6点,吓得老俩口关紧门没敢出来。后来听说汪燕涛要搬走,老俩口好一顿高兴。据老汉讲,汪燕涛打死母亲的那个*,他还带着一个老者来老汉家租房子呢。首席记者纪永江 实习生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