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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拒签字致孕妇死亡续:行政复议未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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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签字致孕妇死亡续:行政复议未予受理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1/17 10:12:00 [只看该作者]

李丽云父母将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肖志军和医院责任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 王殿学) 昨日,“男子拒签字手术致孕妇死亡事件”有了新进展。卫生部向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及律师下达《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李丽云父母的代理律师表示,他将代表家属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肖志军和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责任。

  “调查通报”非具体行政行为

  去年12月24日,李丽云的父母和代理律师王良斌向卫生部递交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和一份听证申请,请求卫生部撤销北京市卫生局之前对“拒签事件”所作的调查报告以及“不签字、不手术”的决定。同时,李丽云的父母还请求卫生部另行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家组,重新调查李丽云的死因,对李丽云的尸体进行尸检。

  卫生部日前做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于昨日向死者家属及律师下达《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卫生部认为,李丽云的家属所提交的材料,没有表明北京市卫生局曾做出过“不签字不手术的决定”。北京市卫生局就死亡事件所做的调查通报,是向媒体作的情况介绍和相关问题的说明,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另外,死者家属提请卫生部重新调查李丽云死因,不属于行政复议事项,因此决定不予受理。

  死者父母将留京为女讨说法

  李丽云父母的代理律师王良斌表示,既然卫生部认为北京市卫生局所做的调查通报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意味其不具有法律效力。为此,他在征求李丽云父母的意见后决定,将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追究肖志军和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责任。

  目前,李丽云的父母仍在北京,二人表示,他们将留在北京,直到为李丽云讨回说法。  

  事件回放

  去年11月21日,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因呼吸困难被男友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后肖志军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李丽云经抢救无效死亡。

  12月28日,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就李丽云死亡事件通报调查结果。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表示,李丽云就诊时病情已经非常危重,死亡不可避免,但剖宫产手术可能挽救胎儿生命;此外,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过失。(作者:刘泽宁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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