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瓯法 记者 肖菁
去年9月10日晚上10点多,温州瓯海区一位工作失落情绪失控的小伙子,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坐在四楼和五楼之间楼道拐弯的窗台上异常决绝地仰面后倒出去。没想到,一场悲剧引发了另一场悲剧,从天而降的小伙子把楼下一个看热闹的姑娘压成重伤。(快报2007年9月14日第14版曾作报道)
昨天下午,温州瓯海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小伙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因为负责的法官,和好心的律师,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跳楼自杀的小伙子
小伙子姓邓,从湖南来到温州打工。事发当天刚刚辞职,心情郁闷与邻居发生纠纷,脸上被砍了几刀。工作没了,脸也毁了,小伙子跳楼自杀。
半夜10点的一声闷响,地上昏死过去两个人,小邓在上面,他身下压着一位年轻的姑娘。
姑娘被压成了重伤。小邓却无大碍,事后他后悔,一直念叨着“该死的人是我”。
“自杀”后因为压了人,小邓也失去了自由,被刑拘被审查而后被起诉。纵然自责,但是对于高额的索赔,他也只能反复说“我没钱”。
突遭横祸的姑娘
姑娘小陈,湖北人,去年才初中毕业,跟着老乡出来打工,刚刚在温州某厂找了一份工作。
去年9月10日晚上,小陈拉着小姐妹一起逛街,回来路上听到路边一栋楼里传来打闹声,就仰着头往上看。
等打闹结束,小陈正欲回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重重地砸在她身上。
从那一刻起,姑娘再也没有站起来过,因为脑部、颈椎严重受伤,姑娘已经高位瘫痪,今后的生活成为家人都不敢想象的难题。
小伙子被起诉后的两次开庭,姑娘都被家人抬到了法庭过道上。因为智力已经大受影响,她听不懂法庭上大家在说什么,只是每次听到她爸爸陈诉时悲痛的声音,她就会在担架上发出些呜呜的应和。
她才1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