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蛇银马新闻中心钱币新闻 → 9.1 关于收取藏品保管费的公告粤钱邮告〔2014〕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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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1 关于收取藏品保管费的公告粤钱邮告〔2014〕159号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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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关于收取藏品保管费的公告粤钱邮告〔2014〕159号  发帖心情 Post By:2014/9/1 21:34:00 [只看该作者]

      关于收取藏品保管费的公告粤钱邮告〔2014〕159号 为提供合格安全的仓储交收服务,确保藏品仓储交收安全,促进文化商品交易与流通,经本中心研究决定,自2014年9月22日起取消暂免保管费优惠措施,并按以下标准收取藏品保管费。

 

项目标准缴费人备注
保管费0.001%/天持有人1. 该项费用属于代收代付费用。2. 持有人按持有期间及持有数量承担保管费,持有期间指商品买入日至卖出日(或实际提货日);3. 收费标准暂按相应藏品首次挂牌参考价的0.001%计算,按日计提;汇缴结算时不足0.01元按0.01元收取。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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