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
问天网(2006 08-28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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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的又一蛀虫,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原绍兴市人大代表王敏勇因贪污、受贿,近日在临海法院接受开庭审理。
2000年10月,王敏勇从新昌县府办主任调任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去年12月,王敏勇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逮捕。今年7月17日,临海检察院向临海法院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称,王敏勇先后以介绍该化工厂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形式,帮省厅领导解决困难为借口,要求该化工厂提供50万元。新昌某化工厂无奈付给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费”55万元,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留下5万元“资料费”后,将其余50万元汇给了王敏勇在萧山的弟弟。事后,王敏勇指示朋友分两次拿到了这50万元。
早在1999年5月,新昌县国土资源局的部分员工被分流,成立了新昌县土地勘测登记代理服务站。2000年10月王敏勇担任局长后,在业务上非常关照该站,服务站站长陈某对王敏勇十分感激,先后向王敏勇“孝敬”4万元。此外,不论是进京联系业务、“出国学习考察”,还是购买虫草等贵重药材,王敏勇都会把手伸向这位在业务上有密切关系的站长陈某,并以各种名义向陈某索贿12万元。
王敏勇在担任局长期间,与某礼品公司的关系也不一般。本应转给国土资源局20万元的购车款,经他指点就划到该礼品公司的账号上了。礼品公司根据王敏勇的指令,用其中9.1万元为王敏勇购买了50枚5盎司的“韩熙载夜宴图”彩银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