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际贵金属价格的持续走高,贵金属收藏、投资产品需求的增涨,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驱使而不惜铤而走险,伪造假贵金属纪念币,并通过报纸、网络、电话等销售方式坑害消费者,损害了国家法定货币的信誉,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2009年4月22日发布了《要求加强纪念章及人民币相关广告管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10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都对维护广大集藏爱好者权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中国金币总公司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履行贵金属货币发售职能的重要单位,也先后通过举办中国贵金属纪念币维权反假宣传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不同阶段的金银币*提示、声明、*种类特征等警示类信息,普及知识、传播文化,向有关单位提交*线索、协助执法机关侦破*案件,惩治和打击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了广大集藏爱好者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金币总公司特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贵金属纪念币要选择中国金币总公司直销中心、零售中心、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和商业银行等正规渠道,切勿轻信报纸、网络、电话或个人推销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中国金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