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内蒙古金币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文化公司)因自身原因,申请将其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资格转由内蒙古金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投资公司)承接。经研究,该项申请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决定予以批准。已于2020年4月与内蒙古文化公司解除《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合同》(合同号为018),取消其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商资格(销售编码为2014),并与内蒙古投资公司签署《中国金币特许零售合同》,018号合同号及2014号销售编码均由内蒙古投资公司承接。
特此公告。
中国金币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