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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城管强拆建材城遭索赔6亿案始末

1楼
网站管理员 发表于:2006/10/15 11:38:00

北京城管强拆建材城遭索赔6亿案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50 民主与法制时报

  核心提示:

  有专家指出:在北京像上地建材城这样的建筑有上千家,规模有大有小,每一家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也许会有第二家、第三家“上地建材城”与政府职能部门对簿公堂。其实,本案完全可以避免双方“对簿公堂”的结果,毕竟,行政诉讼不是一个“双赢”的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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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堪称北京市最大的行政诉讼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行政诉讼索赔案标的额高达6亿余元。原告方为北京市上地建材城,被告方为北京市海淀区城管队。

  两年前,北京市上地建材城(以下简称建材城)被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海淀城管)认定为“影响市容市貌”,令其限期拆除。当月28日,海淀城管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七天之内将建材城夷为平地。为此,建材城销售中心以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将海淀城管告上法庭,并索赔6亿余元。据了解,该建材城于1998年建成,总共占地164亩,共有1311户商家,全部以经营建材为主。

  就此事记者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法制办公室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案子的庭审刚刚结束,领导表示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

  法庭辩论激烈双方据理力争

  “请问被告方的职权依据是什么呢?”原告的代理律师李宙眉头紧锁,始终紧紧抓住这个问题。李律师告诉记者,开庭那天自己问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职权依据”成为当天庭审的焦点。

  2005年11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审理过后,北京高院认为此案案情重大,标的额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大,将此案移交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告诉记者,“由于本案标的额巨大,肯定能够被称作重大案件了”。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本案也具有司法实践上的探讨意义。

  2006年9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堪称北京最大的行政诉讼索赔案。当日,庭审一直持续了7个多小时,其间审判厅内气氛非常紧张,双方都是据理力争、各执一词。各家媒体、原建材城的商户以及部分人大代表都到法院进行了旁听,审判厅内座无虚席。

  “建材城从2002年才开始收取租金,成本还有四五年才能收回,说拆就给拆了,是不是太不合情合法了。”原告方在法庭上表现的十分激动。海淀城管作为被告方,则表示自己的行为都是按照法律条文进行的,没有任何过失。

  面对记者,李律师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庭审结果的满意:“当天审理此案的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做出判决,还在等待审判结果,原被告双方也没有联系过,希望我们可以胜诉。”

  6亿元标的额从何而来

  对于本案引人注目的6亿元标的额,上地建材城郭俊琴董事长这样解释,6亿元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第一是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建材城建设时的装饰装修以及建材城内柜台、灯具等必需的设施,总共定为4000万。第二是房屋的损失,按照周围民房的拆迁补偿,原告将赔偿额定为每平方米6000元,建材城总共占地6万多平方米,这样算来,仅房屋损失一项,赔偿额就高达3亿余元。第三即停业损失,这部分主要按照每家商户收取的租金数额来定的。建材城共有1311家规模不一的商户,每家收取的租金从几千到上万不等,并且每家商户都与建材城签订了不止一年的合同,根据这些情况,建材城将这部分赔偿额定为2亿余元。郭俊琴说:“强行拆除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几万人面临失业,几亿资产毁于一旦。这个标的额是经过仔细计算得出的,并不是我们随便说出的一个数字。”

  原告律师同时表示,目前不会拒绝庭外调解,并且标的额也许会有一定浮动,但是因为“这个数额是经过仔细统计得出的,因此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6亿元的标的额堪称目前国内最大的行政赔偿案。3年前,历时六年多的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支付了87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赔偿金,当时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建材城是否影响“市容市貌”

  2004年7月21日,海淀城管向建材城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在该决定书中,海淀城管以“影响市容市貌”为由,令其拆除。那么建材城究竟是否影响市容市貌了呢?双方对此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上地建材城郭俊琴告诉记者,1993年原告方以土地租赁的方式从海淀乡树村大队正白旗生产队获得30年的土地使用权。后来海淀乡政府下达了盖有“北京市海淀区城乡管理委员会”章的开工证,这使得原告方终以两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完成了上地建材城的建设,并且请了北京城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正式测绘,在1998年正式营业。在2002年,建材城还配合政府,将4万多平方米的建筑用地作为绿化场地,被评为“绿地企业”。对于海淀城管的说法,郭董事长感到十分不解:“这样的建筑怎么就被说成影响市容了呢?”

  对此,海淀城管则表示,虽然建材城在外表上并没有影响市容,但是该建筑缺乏合法性,未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属于非法建筑。所以根据《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必须予以拆除。

  那么建材城究竟是不是非法建筑呢?《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内,无未经城市规划等部门依法批准搭建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如果有违法建筑,应该恢复合法状态,必须予以拆除。郭俊琴表示,建材城由于建立时间较早,没有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她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人民政府、海淀区市场领导小组批准的《关于建设“上地建筑装饰材料”大市场的请示报告》许可证,表明该建筑并不是“搭建”的临时建筑。

  据了解,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是2000年成立的政府职能部门,而建材城于1993年就开始建设,2000年之前早已建设完成,因此不可能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像上地建材城这样的建筑,北京市内有大大小小千余家,这些建筑的合法性,成为日渐突出的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局综合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审批才是最终的审批,对于2000年以前建设完毕的建筑,不需要再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像上地建材城一样未能取得市规划委的《许可证》的建筑,一定要有建设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才能证明其合法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1:50 民主与法制时报

  核心提示:

  有专家指出:在北京像上地建材城这样的建筑有上千家,规模有大有小,每一家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也许会有第二家、第三家“上地建材城”与政府职能部门对簿公堂。其实,本案完全可以避免双方“对簿公堂”的结果,毕竟,行政诉讼不是一个“双赢”的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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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堪称北京市最大的行政诉讼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行政诉讼索赔案标的额高达6亿余元。原告方为北京市上地建材城,被告方为北京市海淀区城管队。

  两年前,北京市上地建材城(以下简称建材城)被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海淀城管)认定为“影响市容市貌”,令其限期拆除。当月28日,海淀城管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七天之内将建材城夷为平地。为此,建材城销售中心以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将海淀城管告上法庭,并索赔6亿余元。据了解,该建材城于1998年建成,总共占地164亩,共有1311户商家,全部以经营建材为主。

  就此事记者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法制办公室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案子的庭审刚刚结束,领导表示暂时不接受任何采访。

  法庭辩论激烈双方据理力争

  “请问被告方的职权依据是什么呢?”原告的代理律师李宙眉头紧锁,始终紧紧抓住这个问题。李律师告诉记者,开庭那天自己问的最多的就是这句话。“职权依据”成为当天庭审的焦点。

  2005年11月,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首次开庭审理,审理过后,北京高院认为此案案情重大,标的额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大,将此案移交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告诉记者,“由于本案标的额巨大,肯定能够被称作重大案件了”。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本案也具有司法实践上的探讨意义。

  2006年9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堪称北京最大的行政诉讼索赔案。当日,庭审一直持续了7个多小时,其间审判厅内气氛非常紧张,双方都是据理力争、各执一词。各家媒体、原建材城的商户以及部分人大代表都到法院进行了旁听,审判厅内座无虚席。

  “建材城从2002年才开始收取租金,成本还有四五年才能收回,说拆就给拆了,是不是太不合情合法了。”原告方在法庭上表现的十分激动。海淀城管作为被告方,则表示自己的行为都是按照法律条文进行的,没有任何过失。

  面对记者,李律师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庭审结果的满意:“当天审理此案的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做出判决,还在等待审判结果,原被告双方也没有联系过,希望我们可以胜诉。”

  6亿元标的额从何而来

  对于本案引人注目的6亿元标的额,上地建材城郭俊琴董事长这样解释,6亿元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第一是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建材城建设时的装饰装修以及建材城内柜台、灯具等必需的设施,总共定为4000万。第二是房屋的损失,按照周围民房的拆迁补偿,原告将赔偿额定为每平方米6000元,建材城总共占地6万多平方米,这样算来,仅房屋损失一项,赔偿额就高达3亿余元。第三即停业损失,这部分主要按照每家商户收取的租金数额来定的。建材城共有1311家规模不一的商户,每家收取的租金从几千到上万不等,并且每家商户都与建材城签订了不止一年的合同,根据这些情况,建材城将这部分赔偿额定为2亿余元。郭俊琴说:“强行拆除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几万人面临失业,几亿资产毁于一旦。这个标的额是经过仔细计算得出的,并不是我们随便说出的一个数字。”

  原告律师同时表示,目前不会拒绝庭外调解,并且标的额也许会有一定浮动,但是因为“这个数额是经过仔细统计得出的,因此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6亿元的标的额堪称目前国内最大的行政赔偿案。3年前,历时六年多的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支付了87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赔偿金,当时在国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建材城是否影响“市容市貌”

  2004年7月21日,海淀城管向建材城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在该决定书中,海淀城管以“影响市容市貌”为由,令其拆除。那么建材城究竟是否影响市容市貌了呢?双方对此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上地建材城郭俊琴告诉记者,1993年原告方以土地租赁的方式从海淀乡树村大队正白旗生产队获得30年的土地使用权。后来海淀乡政府下达了盖有“北京市海淀区城乡管理委员会”章的开工证,这使得原告方终以两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完成了上地建材城的建设,并且请了北京城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正式测绘,在1998年正式营业。在2002年,建材城还配合政府,将4万多平方米的建筑用地作为绿化场地,被评为“绿地企业”。对于海淀城管的说法,郭董事长感到十分不解:“这样的建筑怎么就被说成影响市容了呢?”

  对此,海淀城管则表示,虽然建材城在外表上并没有影响市容,但是该建筑缺乏合法性,未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属于非法建筑。所以根据《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必须予以拆除。

  那么建材城究竟是不是非法建筑呢?《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内,无未经城市规划等部门依法批准搭建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如果有违法建筑,应该恢复合法状态,必须予以拆除。郭俊琴表示,建材城由于建立时间较早,没有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她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人民政府、海淀区市场领导小组批准的《关于建设“上地建筑装饰材料”大市场的请示报告》许可证,表明该建筑并不是“搭建”的临时建筑。

  据了解,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是2000年成立的政府职能部门,而建材城于1993年就开始建设,2000年之前早已建设完成,因此不可能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像上地建材城这样的建筑,北京市内有大大小小千余家,这些建筑的合法性,成为日渐突出的问题。

  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局综合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审批才是最终的审批,对于2000年以前建设完毕的建筑,不需要再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像上地建材城一样未能取得市规划委的《许可证》的建筑,一定要有建设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才能证明其合法性。

2楼
北方双龙 发表于:2006/10/16 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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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十兄 发表于:2006/10/21 4:39:00

百姓与共产党打官司,难啊!

4楼
君临天下 发表于:2006/10/22 14:07:00
没的打,赢不了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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