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至7月间,邸杰受聘担任999急救中心副主任,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他同事使用“999”救护车,私自转送病人,将收取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4.43 万元据为己有。
2005年6月起,邸杰担任999急救中心法定代表人,主持该中心全面工作。2005年7月,清华大学附属玉泉医院欲与急救中心合作建立病区。邸杰利用职务便利,以急救中心的合作单位和平医院的名义与玉泉医院签订合同,在玉泉医院内建立合作病区。在实际经营中,邸杰指令急救中心向合作病区派遣医护人员、提供医疗设备,让其妻(另案处理)参与合作病区的经营。2005年8月,邸杰伙同其妻以用于合作病区周转资金为名,以和平医院的名义向玉泉医院借款20万元,后将该笔钱款转入由邸杰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美姿乐科技有限公司。
2005年8月至12月间,在999急救中心购买药品过程中,邸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博通向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药品回扣款人民币31500元。在急救中心购买成品油过程中,邸杰在明知黄选清(另案处理)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与其签订《燃油购销合同》,收取好处费人民币2万元。
最终,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邸杰有期徒刑六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案的原999急救中心工作人员魏立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