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晚10时许,滕州荆河派出所接到一新疆吐鲁番地区55岁老汉班某报警,称怀疑其女儿小兰在滕州搞传销。经询问得知,原来,2007年10月初,小兰本有一份较好的工作,但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后,遂向父亲表示要到山东打工,拿了3000元钱外出,一直杳无音信。12月20日,父亲在家中接到小兰的电话称其在滕州打工,并交了个男友,准备于2008年元旦结婚,要求父亲邀请亲朋带着礼金来参加婚礼。
父亲听后又惊又喜,尽管有些疑虑,但想到自己的女儿不可能欺骗自己,便向自己的亲戚说明情况,并于12月24日与亲朋从新疆赶往滕州,经过几天的颠簸到达滕州。在火车站与女儿联系后,从女儿的话语中,父亲感到女儿前后说法不一,遂想到电视中有关传销方面的报道,唯恐受骗,就和亲友到荆河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认定这是一场骗局。遂让小兰父亲与小兰联系,民警确定了传销窝点位置,连夜迅速出击,端掉其窝点,抓获骨干成员5人,将小兰解救出来。后经民警教育,小兰最终认识到错误,并与父亲于12月30日乘车返回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