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点10分,陈德首先请常德晚报记者徐虹雨和常德市肾病协会会长周小华两人会谈,宣布医院决定,本报记者也在场。此前,徐虹雨和周小华全力奔波,为经济困难的两患者筹措了几万元治疗费。
“他们的手术已不可能在我们医院做了。”当徐虹雨、周小华等人进入器官移植中心办公室后,陈德开门见山地说,“贵宾楼的床位数较少,希望你们能将病人转出去。”
“这个决定对患者过于残忍。”周小华立即打断陈德的话,“国内做这样的手术不是没有先例,去年5月1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后,河南一五三医院在当年7月24日做过交*捐肾手术。我们作为牵线人,希望最终能做手术。”
“这个事被媒体热炒后,广州和广东卫生行政部门已下达‘封死这个口子’的指令。”陈德说,网上支持做手术的言论院方看到了,“但我们不能违抗指令。”
陈德随即到病房与两位患者及其家人进行交流。陈德说,为病人换肾不是尿毒症患者的惟一希望,也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希望病人对不能做手术表示谅解。
两位患者及家人情绪低落,17岁的何一文浮肿的脸上挂满泪珠,39岁的何志刚眉头紧锁,在走廊里走来走去。
何志刚对本报记者说:“我们来广州前,这家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医生潘光辉提出‘交*捐肾’,说是可行的。我们到广州后,当地媒体热炒‘交*换肾’,一字之差,让人误解好像有什么交易,卫生部门就否决了手术。”周小华说,现在也不知道退路在哪里。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而目前两家人交*捐肾,不符合上述条件,手术被紧急叫停。
记者方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