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7月23日,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的邱某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政府、原琼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以及大致坡供销社签订《用土地抵还工程欠款协议书》,约定用位于大致坡镇东城商住开发区的土地39.8亩(共128块),抵还工程欠款给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的邱某。2003年下半年,邱某委托大致坡供销社销售这些土地。大致坡供销社遂安排何某负责销售并收款。
2003年7月至2007年3月期间,何某销售土地103块,收款共计人民币299万余元,此外,其收取购买土地人的*费、管理费及大致坡供销社的手续费13笔共计人民币8.4万余元。何某将上述款项中的57万余元擅自截留挪用并全部用于赌博。2007年5月,何某被大致坡供销社举报。
李轩甫 王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