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月21日报道 光天化日持枪杀人,仙桃“黑老大”刘烈勇一手导演的“黑吃黑”命案震惊公安部。2月2日,十堰市中级法院公开对刘烈勇等21人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烈勇及其枪手陈小辉死刑,另19名成员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本报曾作报道)。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个涉黑犯罪集团的累累罪行。
6名蒙面男子乱枪扫射
“黑吃黑”命案令人震惊
一时间,此事在仙桃传得沸沸扬扬。横死街头的胡东风何许人也?据群众说,这是当地的一个“黑老大”。他缘何被杀,这不得不提到当地头号“黑老大”刘烈勇。
2005年10月,在当地横行霸道的刘烈勇家的大门遭人枪击,刘烈勇怀疑是胡东风所为,便安排手下准备*伺机寻仇。这才发生了开头一幕。
胡东风死后第二天,200多辆小轿车身披白纱驶上仙桃市沔阳大道,招摇过市为胡东风送葬。一时间道路交通完全瘫痪,百姓气愤不已。
2006年6月14日,刘烈勇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逃犯,警方悬赏万元缉凶。
历时8月追踪2万余公里
超市内捕获“黑老大”
2006年10月,专班民警获悉刘烈勇藏身在武汉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内,便开始守候。10月14日晚8点半,民警发现刘所住的房间灯灭了,随后听到关门声。“人出来了!”民警躲进埋伏的车辆内,紧盯楼栋出口。不久,一名身着黑色T恤的男子走了出来,慢慢走过民警车辆,几名民警瞪大眼睛,却发现这个人跟通缉令上的照片不太一样,便决定再观察一段时间。
1个小时后,男子从一家按摩店出来,走进附近一个超市买食品,在明亮的灯光下,原来与刘烈勇有过接触的侦查员发现,眼前这个男子就是刘烈勇!
几名民警上前,大喊一声“刘烈勇”,男子一愣,民警赶紧上前拦腰将他抱住压在地上,抓获归案。
为什么民警迟迟不敢确认这名男子就是刘烈勇?原来,“12·29”案发生的第二天,刘烈勇就开始了逃亡生活。长期昼伏夜出,让皮肤黝黑、满脸粉刺的刘烈勇,白净了很多,发型也从原来的板寸变成了边分,而不少侦查员只见过他的资料照片。
10日后,该案由省公安厅指派十堰市公安局异地侦查管辖。此后,以该案为突破口,专案组共抓获该团伙成员21名。
成立“稽查队”上路设卡
欺行霸市聚敛钱财
在警方的侦查审理过程中,一个以刘烈勇为首的*性质组织渐渐浮出水面。
为扩充势力,刘烈勇还采用拉拢利诱手段,陆续将黄学志、刘双才等人笼络在一起,逐步成为仙桃市有名的“班子”。
就这样,刘烈勇组织还非法控制了仙桃市屠宰行业,并插足公交运营,严重影响了仙桃市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饭店进餐百米外设“警戒”
“黑老大”派头真不小
就这样,刘烈勇利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积累了不少钱财。除给自己建了一栋6层楼的房子和平时享受外,刘烈勇用这些钱养活“班子”数十名成员。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班子”成员统一服装,组织严密。
而刘烈勇作为“老大”,更是派头十足。点烟、开门均有专人伺候。手机从不自己拿,接完电话把手一扬,手下马上接走。吃饭的时候,还有人立在两旁。手底下的人,很多从没有见过他本人。
一个入伙1年多的成员回忆:一次刘烈勇进饭店吃饭,手下的人从饭店百米外就开始设置“警戒”,这个新成员就这样远远遥望了一下“老大”,也是仅有的一次。
没几年,刘烈勇团伙就成为当地势力最大的一个黑恶组织。自2001年至2005年11月,刘烈勇非法获取*7支、霰弹数十发、*子弹20多发,用以扩充“班子”实力,在仙桃城区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大肆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和5人轻微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判决书多达136页
21名涉案成员悉数判刑
该案经过十堰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历经11个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2007年12月25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官仅念起诉书就花了近1个小时,整个庭审共持续3天。
2008年2月2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等8项罪名,对21名涉案成员作出一审判决。刘烈勇及其枪手陈小辉被判处死刑,团伙骨干成员杨威、韦文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骨干成员黄学志、陈勇兵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判决中仅判决书就达136页,案卷厚达两尺。
仙桃“黑老大”的覆灭,彰显了警方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昨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省“打黑办”再次公布举报电话:027-67122688、67122458、67122457(传真),欢迎群众提供打击黑恶线索。
据了解,自2006年2月公布打黑举报电话以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和省“打黑办”共接到举报信174件,经过调查,80%的举报内容都属实。
2006年至今,公安机关打掉24个黑恶势力团伙,其中22个是通过群众举报。 (本文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李珑 姬栋 龙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