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79年开始发行现代贵金属纪念币,在发行之初,面额的制定一方面综合考虑了金银纪念币面额的象征性、国际金价、汇率和法偿义务等因素,另一方面参照了国际上欧美一些国家的做法,即以80年代初国际上1盎司金币标示面额50美元为基础值,再按当时人民币与美元汇率比值(约1∶2)算出1盎司金币面额为100元人民币,其它规格的金币面额则按重量比例增减。银币则以5美元作为1盎司面额的基础值。
近20年来,我国人民币汇率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80年代初的1∶2扩大到目前的1∶8.3,客观上造成我国金币的面额与实际价值差异较大的现象。经过研究,在综合考虑了汇率变化、金银市场变化、国际惯例和法偿风险等因素后,中国金币总公司于2001年开始对现行的金币面额进行小幅调整,使其面额相对体现原值,仍以50美元作为1盎司金币面额的基础值,确定金币面额的基础值为每盎司400元人民币,但目前标值为500元而不是400元,主要是参考了社会收藏人士和有关专家意见,考虑社会公众对数字“4”的特殊社会心理,对其按汇率折算后的上限取整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