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订和零售并举”。首先,亲历过新邮预订和新邮零售的集邮者,一定会感到两者之间其地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有着天壤之别。“利”字当头,新邮预订时轰轰烈烈,兴师动众,是邮政的一个相当当的品牌,更是一劳永逸的利润获得。而新邮零售则由于繁琐,利小,而不被邮政看好,往往可有可无,悄然无声,冷冷清清。如此这般,“并举”何从谈起?其次,新邮零售点少,新邮零售量更少。在已发行的47套新邮中(2006年发行了 31套、2007年上半年发行了16套),又有多少套有零售?零售量又有多少?恐怕只有邮政心知肚明,而集邮者往往是雾里看花,经常被折腾得五迷三道。新新零售,要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么短斤缺两玩花样,零售时间的短暂与6个月的发售期相去甚远,显然其不是作秀,就是“逗你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排除工作人员预留、惜售新邮的可能,难怪有营业员振振有辞:你不能说没有零售,一套也是零售。监督不到位,让制度变成了一纸空文,承诺的“并举”就这样一次次打了水漂,令人郁闷和无奈。“并举”何其难?难就难在出发点上,看来解铃还须系铃人,以人为本,尽职尽责,方能有所建树。
关于未售出新邮的销毁。过去由于决策失误,新邮曾超量发行,为了挽回局面,我国曾对邮票进行过多次销毁,其中2004年的那次销毁为最大的一次,历时94天,全国共销毁序存纪特邮票32.21亿枚,面值金额34.41亿元,占全国1992年至2001年纪特邮票库存总量的94%,这次销毁,杜绝了源头的泛滥,真是大快人心。而2006年以后的新邮销毁,完全是销毁给你看,一切过程全力展示在大众面前,大有作秀之嫌。截至6月30日,2006年所有的新邮已超过了6个月的发售期,按理说发行量也可以公布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直到前些时才挤牙膏似的公布了2006年第二季度新邮的发行量,这个发行量是销毁了超过发售期未销售出的新邮量而得出的,让人诧异的是一些几乎没有零售的品种也在销毁之列,这似乎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难怪有集邮者对此发出质疑“与其销毁,何不销售?”滞后的发行量公布,也让投资者难以取舍。其实,此销毁并非彼销毁,销毁是国际惯例,是快刀斩乱麻,是立竿见影一了百了;而销售则是渗透其中,足细雨润无声,是可持续发展,“宏观调控,适度从紧”没有错,但决不能过扰而不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功来自于对细节的掌控与把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规矩的形成要靠平日一点一滴养成,纪特新邮的发行政策与销售办法的不折不扣的实行同样也是这个道理。